农村丧葬习俗:“人死忌讳三六九,烧七上坟忌犯七

生老病死是一种自然规律。然而,人是一种有语言交流、有文明举止、有思维能力、懂得感恩的一种高级动物,因此,老人过世后,孝子们都会把丧事办的隆重一些,以表达自己的哀思之情。

古人以“孝”治天下,但在如今的农村,“孝”依旧是考虑一个人好坏的标准之一。丧葬的很多礼仪也是传统的一种孝的体现,因此也就一直流传并延续至今。从而也留下了很多的习俗和讲究。

在民间流传有人死忌讳三六九的习俗,老人们认为,人去世这天是三、六、九的日子不是好日子犯忌讳。在古代人的思想意识里,人死亡并不是死亡,而是去了另外一个世界,另一个世界也就是人们所说的阴曹地府。

常言道“阴阳有别”。人们认为,阳世和阴世正好相反,三、六、九对于活着的人来说是吉利数,人们常说“三六九往外走”是好日子,因此三、六、九的日子在另一个世界就成了不好的日子,说是这天在阴间报到的亡魂就要受到惩罚。更有一些迷信的说法,说是“三六九带人口”,亡者要带一个垫背的一起过去。

有了此种俗信,因此人们为了避免灾祸,有三六九过世的人,家里要杀一只大公鸡,以示带走了人口。当然这也只是部分地区的一种习俗。虽然有点小迷信,但也是人们趋吉避凶向往美好生活的一种心理。

“烧七上坟不犯七”的意思就是说,人死亡后,每七天要去上坟祭奠一次,民间也称“烧七”。也就是说自死者死亡之日算起,每七天要去上坟烧一次纸祭祀亡灵,烧七次共七七四十九天。

按丧事习俗,“一七,二七”上坟烧纸祭祀以女儿、儿子为主。“三七”则不然,俗话说“女儿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因此,“三七”时出嫁的女儿就不来“烧七”,要由死者的儿子、儿媳为主。

“五七”最大,不但儿子、女儿去上坟,而且堂兄弟姐妹也要到场,这也是亡者下葬后的又一次象征性的礼仪活动了。丧主家等客人祭祀回来要做饭菜款待客人,以示尊重,以后的六七,七七客人就不用来了。七七也就是“尽七”,七七四十九天已过,下次上坟的时间也就该百日了。

农村丧葬习俗:“人死忌讳三六九,烧七上坟忌犯七”,啥意思

所谓的“烧七上坟犯七”就是以农历推算,在“烧七”进行时,每隔七天上坟的日子如果遇到初七、十七、二十七这些日子,就称“犯七”。民间流传有这样的说法,“犯七受罚,阎王打他,无处藏身,躲在莲花盆下”。因此,在部分地区就有了七天烧纸时坟头上放莲花盆的习俗。

所谓的莲花盆当然也是一种象征性的,就是用纸做的盆和莲花,在“烧七”遇到“犯七”的日子,把莲花盆放在坟头。人们认为,这样亡者就能躲过一劫,免去灾难而不至于受罚。这“犯七”的做法虽然有点迷信,但也是人们对过世老人的一种孝道心理,免得过世的老人在阴间受罪。

“白事”不主动告知

“白事”不主动告知

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老员工赞叔,今年63岁,在殡葬行业工作了近30年。对于广州人的丧仪及风俗习惯,可谓十分熟悉。他告诉记者:“广州人在治丧的习惯和风俗方面和外地有所不同,各种文化经过多年融合,丧葬习俗也形成了一套比较简化的程序。”

广州习俗中,治丧前期主要有三个步骤。首先,人逝世后,家中设一个灵堂,摆供桌,上放逝者相片,设香炉,供以水果若干盘。有亲友上门吊唁,可以上香表达心意。其次,选择出殡时间。按照广州人口口相传,有“三天之内不择日”之说,就是说,人逝世后3天内出殡下葬,可以不用挑选日子。3天后出殡的话,就要看“黄历”,选择适合出殡的日子才行。

在选好日子出殡或开告别会后,家里人就要分头准备。有的人负责通知亲友,有的人负责联系殡仪馆、布置场地、购买必要的用品等。最后就是开遗体告别会,追思逝者。告别会后,由主人家请来宾吃饭,进行答谢。

“‘白事’与喜事不同,只需告知亲属就可以,不需要广而告知。”赞叔说,家里出了这种事,一般人都是比较低调的。如果不是特别好的朋友,并不用专门通知他们。一般人都是从别人口中得知,主动上门吊唁。这期间,主人家一般不会到别人家做客,外人无事也不会登门。

许多人都会问,出席丧事是否要给“帛金”?记者了解到,广州人也有给“帛金”的习惯,但它与喜宴的“红包”不同,并不是一定要给,多少也没有定数。不过在多年的演化下,现在一般人出席遗体告别会时,惯例是包100+1元的“帛金”。赞叔介绍,“帛金”源于以前人们生活不富裕,亲友家里发丧,出席丧礼的都会送些数目为单的钱,帮补一下亲友办丧事支出,除了是对逝者聊表心意,也实实际际地帮助一下在生的人。

寿衣面料忌“缎子”

寿衣面料忌“缎子”

如今,寿衣不单指给逝者所穿的衣服,它成为寿衣、寿被、寿枕、寿鞋等丧葬用品的代名词。

在广州,入殓的衣服和被子忌讳用缎子,因其谐音“断子”,讲究“意头”的老广们不愿触碰断子绝孙的霉头。寿衣面料大多用棉、麻、丝、绢等天然织物,也有用绸、锦等混纯材料。绸子因与“稠子”同音,成为老广们最喜爱的面料之一,寓意福佑后代、多子多孙。同时,寿衣一般也不用皮毛做,怕来生变成兽类,多用绢棉做成,取“眷恋”、“缅怀”意。

选择寿衣切忌玩“混搭”,即衣、裤、鞋、帽、被的款式、色彩、图案要协调呼应。款式上要将中式和西式区别开,不可上穿西装下着布鞋。寿衣在款式上有性别、年龄区别,性别差异明显而年龄差异甚微。选购寿衣时,唐装为首选。按照传统,寿衣必须是传统的式样。在物转星移,朝代更替中,服饰已经起了很大的变化,逝者要穿上传统服饰恢复古装,以免远古的祖先认不出自己的子孙,不予认祖归宗。

灵堂应对门口靠墙

灵堂应对门口靠墙

灵堂的摆设也十分有讲究。记者了解到,灵堂应对着门口靠墙边为宜,勿靠厕所墙壁。桌面要铺上五尺二寸长白布,摆放香炉一只、点燃大白烛一支、苹果(单数)、柑橘(单数)、馒头(单数)、咸蛋一只、米饭一碗(插筷子一只、饭面加“云耳、粉丝、香菇、豆腐”之类斋菜)、一杯茶、一杯酒、一盘糖果、一盘硬币,配偶健在的要放一把木梳。

守灵期间,灵桌前摆一只火盆,另摆放金银纸钱、元宝、往生钱等供祭奠。居室门外摆香炉一只、燃一盏油灯,时时加油,不使熄灭,号为“长明灯”。现在有特大号的蜡烛,能连续燃烧几天,可减轻守灵人的负担。民间认为,守灵时围观伴宿者越多,逝者家属脸上就越光彩。

南缠袖纱北戴花

南缠袖纱北戴花

按风俗,广州有“三天之内不择日”的说法,就是说,在逝者逝世的3天内出殡是不必看“黄历”挑选日子的。3天后,广州人一般会查通胜择日,不挑农历初一、十五及与逝者生肖相冲的日子。赞叔表示,近年,移风易俗,多数人会选择周末为逝者举行出殡仪式和告别仪式。

常用的治丧用品有袖纱、胸纱、胸花、头花、头带、头盖、腰带、孝服、白封包等。南方人一般缠袖纱,北方人喜戴胸花。

在南方,长辈逝世时,晚辈会在手臂上佩戴一条黑纱。通常逝者为男性时,袖纱应佩于左臂;逝者为女性时,袖纱应佩于右臂。因佩戴袖纱等同于旧时的披麻戴孝,因此子女辈袖纱上会有一个白色的孝字,孙辈的袖纱上会有一个红色的圆点。在葬礼之中佩戴的胸花一般为白色,人们在治丧活动中佩戴于左胸。

丧仪归来要“解秽”

丧仪归来要“解秽”

黑伞也是出殡仪式中的必备用具,名为“遮魂伞”。孝子捧着亡父或亡母的遗像踏出家门的一刻开始,黑伞就要撑起来,一路将逝者遗像护送入殡仪馆告别厅。此外,告别厅陈设也有讲究,“如果是高寿而终,可以披红挂绿,喜庆一些;如果是英年早逝又或夭折,就要尽量素淡。”

广州人在乎“意头”,一般参加完丧仪之后都会做一些仪式,作为“解秽”。大多老广参加完丧仪之后,在门前燃起火盆,跨跳过去,寓意勇敢跨过丧亲之痛,也有越来越旺之意。同时在前往参加丧仪之前,会在家中备好以柚子叶、黄皮叶煲煮的水,用于洗手洗脸,祛除晦气。也有传统,参加完丧仪之后,要去逛逛金铺,或到大商场照照镜子,据说,黄金可以驱散妖邪之气。

意蕴深广古墓贵族含玉的丧葬礼仪

古人认为“金玉生寒”,以金玉殓葬可使尸身不坏,《汉书·杨王孙传》中有“口含玉石,欲化不得,郁为枯腊”的字样,于是才有玉衣、玉棺之说。

死者的嘴里放上一枚铜钱,这叫做”含口钱”.死者嘴里放的葬玉,叫含蝉

诸葛亮死后口含了七粒米。其实古人丧葬礼仪中饭含一项意蕴深广,由来已久,最早可追溯至新石器时代,后世因袭之——商朝人含贝,西周常含玉,春秋多含珠玉者。战国以后,盛行死者含蝉形玉,汉代尤甚。故而形成了特有的“蝉文化”,司马迁在《史记??屈原》中载“蝉,脱于污秽,以浮游尘埃之外,不获世之滋垢”,对蝉推崇备至。因为蝉自幼虫从地下钻出以后,经过蜕壳长为成虫而飞向天空,“垂绥饮清露,流响出疏桐”,象征了一种奋发进取不扶而直的高尚品格,同时也是表达生者希望死者的灵魂如蝉蜕而升天的美好祝愿;再者,蝉身小巧玲珑,美玉制成蝉形便于含放口中,且极具审美艺术价值。

“饭含”二字,不同时代不同地方各有异制,大致可解为:五谷杂粮掺和碎玉粒放在死者口中叫“饭”,珠玉等物置于死者口中叫“含”。《白虎通??崩薨》载“所以有饭含何也?缘生食,今死,不欲虚其口,故含。用珠宝物何也?有益死者形体,故天子饭以玉,诸侯饭以珠,大夫以米,士以贝也。”(还有一说,关于饭,“君用梁,大夫用稷,士用稻”(《周礼·地官·舍人》);关于含,“天子含实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玑,士以贝,庶人以谷实”。)

这是古丧仪之一。饭,是根据死者身份不同,把谷,贝放入死者口里;含是把珠,玉放在死者口里。所放之物根据死者地位不同而有不同。

还有一说,关于饭,“君用梁,大夫用稷,士用稻”(《周礼·地官·舍人》);关于含,“天子含实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玑,士以贝,庶人以谷实”。)不过降至后朝,已经不再局限于天子一人含玉了,这个应当与采玉制玉的生产技术进步有关,此外,人们也在对玉文化的不断接触和研究中了解了更多,细致到形状色泽纹路从而归类优劣等级。所含之玉因死者身份贵贱地位高低而各不相同,如周制“天子饭黍含玉,诸侯饭粱含璧,大夫饭稷含珠,天子之士饭粱含贝,诸侯之士饭稻含贝”。唐代皇帝饭粱含玉,三品以上官员饭粱含璧,四、五品饭稷含碧(绿玉),六品以下饭粱含贝。明代规定五品以上饭稷含珠,九品以上饭粱含小珠,庶人饭粱含钱。

古代达官贵人及皇亲国戚之属多死后含玉,考之初衷,首先,和玉的文化含义密切相关。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解释:“玉,石之美者。有五德:润泽以温,仁之方也;勰理自外,可以知中,义之方也;其声舒扬,专以远闻,智之方也;不挠而折,勇之方也;锐廉而不忮,洁之方也。”《礼》云:“ 君子比德于玉”,即说君子就象玉之德一样,是故君子无故不辞玉,佩玉以增德。

的确,与玉有关的词语无一不是褒义的。如形容女子:玉洁冰清、亭亭玉立、冰肌玉骨,酮体雅称“玉体”,肖像亦美称“玉照”;形容男子:玉树临风、温良如玉;形容品质:玉壶冰心、玉石俱焚、玉碎瓦全;以低俗引高雅,称“抛砖引玉”;说一人功大于过,称“瑕不掩瑜”,饮食有金莼玉粒、琼浆玉液,住所则有琼楼玉宇、玉殿兰宫……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古人食玉是真有其事。《周礼??天官??玉府》:“王齐,则共食玉。”郑玄注云:“玉是阳精之纯者,食之以御水气。郑司农云:‘王齐当食玉屑。’”皇家贵族除了佩带宝玉外,还常年服食玉屑珠粉,《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等古代医药名着中都有记载:“以玉石为屑,气味甘平无毒,主治除胃中热,喘息烦懑,止渴,屑如麻豆服之,久服轻身长年。能润心肺,助声喉,滋毛发。滋养五脏,止烦躁,宜共金银、麦门冬等同煎服,有益”。五行阴阳学说和儒家经典教义还有道教辟谷求仙错综交杂在一起,服食玉石成了中医理论中的有本之木。

其次,《礼》云“君子无故,玉不去身”。盖古人以玉为瑞,认为玉可护体。故而人死后口中含玉,或身内放玉,亦确有防腐之功。如上述含玉的丧葬习俗,以及帝王陵寝中的“金缕玉衣”,即以金为线传起玉片制为寿衣。除防腐外,还可防灾,含玉被认为是吉瑞的徵兆。相传孔子出生时,有麒麟含玉出现在其家院中,故古人将贵子称为“麟儿”;《红楼梦》中宝玉衔玉而生,通灵宝玉被视为命根,他两次砸玉闹得贾府鸡飞狗跳,两次玉失神迷更使全家上下忧惧,而十二钗中黛玉、妙玉名字中都有玉字,和她们清高自持的品性乃至最后命格都大有关联。

做‘七’习俗

按照古代的丧俗,灵柩最少要停三天以上。据说是希望死者还能复生。三天还不能复活,希望就彻底破灭了。实际上停柩的时间长,是由于当时丧礼繁缛复杂,尤其是天子诸侯,需要浩大的陵墓和大量随葬品,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另外,父母死后应该合葬。父死不知母墓,母死不知父墓,都要把死者暂时殡起来,等找到父墓或母墓时再进行合葬。这样灵柩停放的时间就很难说了。

近代以后,灵柩一般都在”终七”以后入葬。人们认为,人死后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所以要举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结束。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响。

佛教认为,除罪大恶极的立即下地狱,善功极多的人立即升天,灵魂一般并不能够马上转生。没有转生的亡灵不是鬼,是在死后至转生过程中的一种身体,等待转生机缘的成熟。所以,人死之后七个七期中,孝属或亲友如果能请僧人来为他做些佛事,亡者即可因此而投生到更好的去处。所以,佛教主张超度亡灵最好是在七七期中。如果过了七七期之后,亡灵托生的类别已成定案,再做佛事,就只能增加他的福分,却不能改变他已托生的类别了。如果一个人,生前作恶很多,注定来生要托生畜类,当他死后的七七期中,如果有孝属亲友为他大做佛事,使他听到出家人诵经,当下忏悔,立意向善,他就可以免去做畜牲,而重生为人了。而道家也认为超度度亡灵最好是在他”七魄”没有散尽之前。

“做七”期间的具体礼仪繁多,各地有各地的做法。在广州一带,旧丧俗中的第五个七天,必须由外嫁女回来,这一天的费用完全由外嫁女负担,如果死者没有外嫁女,就由外嫁的侄女或侄孙女来做。人死后的第一个七天、第三个七天和第七个七天,叫做”大七”。在这一天祭奠中有”走七”的习俗,就是说在这一天的祭奠中,外嫁女儿和媳妇们,每人各自提一只灯笼,在规定的仪式中飞也似地赛跑,争取第一个跑回家,俗称”争英雄”,认为这样死者灵魂能庇佑降福。因为人们认为人虽然死了,但灵魂仍然和活人一样有情感。

做七一般由女婿主持。在浙江一带,主持”做七”各有不同。杭州地区女婿来操办”五七”而在临安和宁波等地方,则由女婿做”六七”。 在”五七”的前一夜,很多地方都流行搭”望乡台”。传说,死者只到那天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就会在阴间里登上”望乡台”眺望阳间的家室,会见亲友。杭州人习惯在台上放置一件死者的衣衫,上面罩把伞。而苏州一带的地方,在这一天的五更时分,子女们打开大门向西连续大喊三声:”某某回来吧!”然后向灵前痛哭,同时端上事先准备好的酒菜,设奠祭祀,叫做”五更夜饭”,这个仪式就是”喊五更”。天亮之后,丧家就请店事先用花纸扎一座住宅,门窗、厅堂、庭栏、井灶等十分齐全,给人观赏之后,用火烧尽,据说这样可以使死者在阴间有房可住,这叫做”化库”。现在则把纸糊的家电焚化给死人,好让死者在阴间也过上”现代化” 的生活。到了四十九天,便要做”断七”。断七过后就出了孝期,丧家都很看重。亲朋好友参加”断七”礼仪活动。”断七”这一天,请道士和尚来做道场,美其名曰”保太平”。因为这一次则是为活人祈祷。念经拜忏之后子女们便脱下丧服,换上常服。

在中国南方一些民族中,”做七”期间还有一种”娱尸”的习俗。土家族在留置灵柩期间,每十二天举行一次隆重的守灵仪式,本村和外村的青年男女聚集在丧家的房屋后,吹拉弹唱,跳丧舞,借以谈情说爱,选择对象。跳丧舞,又叫做”散忧祸”、”打丧鼓”,它是土家族祖先巴人早在两千多年多年以前发明的一种民族舞蹈,后来土家族的子女们就一代一代地把跳丧舞传承了下来,流传至今。人死以后,尤其是长辈百年归天以后的第一个晚上,丧家就开始了这种跳丧舞的活动。被请的歌师傅一人击鼓领唱,还有两人帮和,边歌边舞,围着棺材一跳就是几个通宵。跳丧舞是要给死者家属减轻悲痛,解除忧闷,以达到哀而不悲,伤而不痛的目的。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民〔2015〕26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促进我市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粤府〔2011〕67号)和《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省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15〕3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免费对象

  在2015年9月28日后(含9月28日当天)死亡的下列人员:

  (一)实行遗体火化的广州市户籍居民;

  (二)信奉伊斯兰教的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并由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属下的回民殡葬服务机构(市伊斯兰教协会)负责遗体安葬的广州市户籍居民。

  二、免费项目及标准

  (一)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每具费用不超过180元。

  (二)遗体消毒,每具费用不超过100元。

  (三)冷藏防腐(不超过3天),每具费用不超过300元。

  (四)遗体告别厅租用费,每具费用不超过400元。

  (五)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每具费用不超过250元。

  (六)普通骨灰盅,每个费用不超过100元。

  (七)骨灰寄存(从死亡之日起不超过5年,按每年70元标准,存放在本市经批准设立的骨灰寄存设施),每具费用不超过350元。

  上述项目只能免除一次,免费标准按省、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核定,每具最高免费总额为1680元。未达到单项最高免费限额的,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超出单项最高免费限额的部分,由丧事委办人自行承担。省、市价格主管部门调整收费标准的,最高免费限额随之相应调整。

  免费对象符合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困难群众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办法的通知》(穗民〔2013〕38号)规定条件的,其免费标准按该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办理程序

  (一)本市户籍居民死亡后在本市实行火化的,丧事委办人可在经办殡葬服务单位直接办理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手续,办理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广州市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申请表;

  2.出示逝者生前户口本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1份;

  3.出示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其他合法的死亡证明复并提交复印件1份;

  4.出示丧事委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并提交复印件1份。

  殡葬服务单位负责对丧事委办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核实,结算殡仪服务费用时,在本通知规定的免费项目及标准内直接免除。

  (二)本市户籍居民死亡后在异地火化的,丧事办结后三个月内(以殡葬服务费用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丧事委办人可以到逝者户籍所在地街镇民政部门办理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报销手续,办理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广州市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报销申请表;

  2.出示逝者生前户口本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复并提交复印件1份;

  3.出示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其他合法的死亡证明并提交复印件1份;

  4.出示丧事委办人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1份;

  5.丧事委办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1份;

  6.出示逝者异地火化证明并提交复印件1份;

  7.出示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发票并提交复印件1份。

  逝者户籍所在地的街镇民政部门负责对丧事委办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核实,在本通知规定的免费项目及标准内予以报销。本市户籍人员在异地死亡、火化,并已在当地享受减免费政策的,已享受减免的项目不再予以报销。

  (三)属于本通知免费对象第(二)项的,丧事委办人可以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属下的回民殡葬服务机构(市伊斯兰教协会)办理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手续,办理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广州市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申请表;

  2.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3.出示逝者生前户口本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1份;

  4.出示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其他合法的死亡证明并提交复印件1份;

  5.出示丧事委办人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1份。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属下的回民殡葬服务机构(市伊斯兰教协会)负责对丧事委办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核实,免除费用不超过本通知规定的最高免费限额。

  四、结算办法

  (一)殡葬基本服务免除费用所需经费由户籍所在区财政承担,由区民政部门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二)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办理殡葬基本服务的,由承办单位直接免除其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办理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手续的单位(殡仪馆、公益性骨灰楼、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属下的回民殡葬服务机构等)负责统计本单位遗体处理、骨灰寄存数量和金额,在每年的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填写《广州市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结算清册》,并附《申请表》送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核实,由区民政部门在《广州市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结算清册》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当月月底前办理划款手续。

  (三)本市户籍居民在异地火化的,丧事办结后三个月(以殡葬服务费用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内,丧事委办人到逝者户籍所在地街镇民政部门提出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报销申请,街镇民政部门送所在区民政部门核实后,办理支付手续。

  五、监督管理

  (一)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做好户籍人员殡葬基本服务免除的档案收集、整理及保存工作,档案应保存3年以上,以备查验。

  (二)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宣传,规范管理,把殡葬惠民政策切实落实好;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建立联合督查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全市各级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执行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严格核实把关,不得违背丧属意愿增加服务内容,不得虚报服务项目。对工作人员虚报申领免除费用的,责令限期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丧属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报销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给予批评教育,追回其骗取的报销费用;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各区可根据属地情况自行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

  (二)本规定自2015年9月28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或政策、法规发生变化,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附件:1-1.广州市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申请表(略)

            1-2.广州市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报销申请表(略)

            1-3.广州市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结算清册(略)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2015年9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http://www.gd.gov.cn/zwgk/wjk/zcfgk/content/post_2724249.html?jump=false

打斋

打斋是为表示对逝世的亲人的思念及尊敬,为他(她)念佛祝祷招魂,希望逝世的亲人在阴间路上一路好走,在西方净土活得自在。打斋仪式有:一是招魂,二是哭灵,三是带魂魄顺利通过阴槽地府,四是祭奠,五是给逝世的亲人送东西等等.
全国各地都有打斋这样的俗例,打斋持续时间各地有所不同。据说解放前打斋仪式有持续近半个月的,现在许多地方都简化了,有的就打一夜斋,但也有多至5天5夜的。亲人死后头七天为“头七”,现在许多地方的人就在亲人死后立即打斋;“二七”之期送“火种”、“走马灯”意为使“亡灵”在阴间作取火和照明指路之用;之后“三七”之期不管“打斋”与否,凡出嫁的女儿及三亲六戚都得来参加祭奠活动,烧纸钱及用用纸、竹糊制的物品(汽车、房子、电视、手机、童男童女等等)给逝世的亲人。
“七期”是指为死者招魂的“打斋”仪式。
倘若死者是女性,“头七”时间为四天,男为五天;“二七”即“断七”。丧家在祭祀死者“头七期”时,几已出嫁的女儿都回娘家吊唁,送来一盏用纸、竹糊制“走马灯”,灯笼里装放灯油,意为使“亡灵”在阴间照明指路,正值丧家为亡灵祭奠之际,“二七”期之际,不管“打斋”与否,凡出嫁的女儿及三亲六戚都得来参加祭奠活动。